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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是個美好的一天。

導演稱讚他身體因練過現代舞而擁有的柔韌性,化妝師姐姐難得沒有小小埋怨他與眾不同的眼妝需要花很大的力氣完成,號錫哥給他按摩了脖子一番,南俊哥鼓勵他繼續作詞。

 

今天本是個愉快的一天。

他和97賴有著短暫但全員到齊的歡樂談話,還約好了過幾天見面。拍攝的進展非常順暢,今天本是個輕鬆的日子。

 

直到南俊哥驚惶地放下手機,直到他張開嘴巴,直到所有人怔在原地,直到號錫哥眼睛流出焦急的淚水,直到玧其哥扔破了一個杯子。

直到他和柾國對上了眼睛,恐懼地發現他的眼瞳里除了悲懼,還有反映著他的、非常糟糕的表情。

 

他的身體被推著出休息室,然後被推進車里,接著,他存在于醫院裡。

柾國看起來隨時都會嘔吐昏倒,他的臉色非常糟糕,很難看。

 

車禍時,碩珍哥的腦袋被硬物激烈地撞擊,有漸漸喪失記憶力、最終記憶回歸于零的征兆。

很遺憾,他已經忘記了經紀人大哥。

 

經紀人大哥垂頭喪氣地解釋道。

已經無法用震撼來形容此時的心情。

 

“我們誰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你們...快進去看看他吧,把握現在。”

 

病房頓時擠滿了七個人。

如果包括橫躺在那裡的人。

 

“我聽說了。”碩珍的嘴角勾起來,虛弱的雙手握著哭倒在他懷裡的泰亨。

忽然之間,柾國和智旻發現,他們好像離的太遠了,就好像,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一般。

 

“不要哭啊,我不會忘記你們的。”碩珍伸手擦掉泰亨的眼淚,諷刺的是,拭淚的那一瞬間,透明的結晶體也順著他自己本身的臉頰流了下來。

那是一場災難,他虛弱的腳就快撐不住自己的體重了,所以他跪了下來,噗通地一聲,面目呆滯。

 

“柾國兒...過來哥這裡...快過來。”碩珍輕若蚊吟的聲音呼叫著他,如果他的腳不願意動,那麼他即便是爬也要來到他的面前。

手掌的經脈凸出,他面色堅硬地撐地向前。

南俊哥和智旻哥兩人悲涼地扶起他,他在兩人的輔助下踉踉蹌蹌地走到碩珍的床前。

 

他們的臉頰幾乎快碰到一起,碩珍的笑容還是那麼溫柔,那麼地包容。

碩珍的雙手捧住柾國的臉,眼淚一碰到那么溫暖的手掌瞬間化開,就如柾國的內心般。

“我即使死,也不會忘記你的。”

 

柾國一瞬間潸然淚下。

 

第二天。

智旻被遺忘了。

那個碩珍最為疼愛、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的那個弟弟。

那個宣揚智旻是他生命中的維納斯,在智旻絕食自殘時百般勸阻,什麼時候都想要保住智旻的笑容的那個金碩珍第一個忘記了樸智旻。

 

智旻的反應很令人恐懼。

他的臉像是硬了,紋絲不動,沒有悲憤,沒有哀怨。

他和不知所措的柾國對看了一眼,隨即像是被刺痛一樣,深深地閉上了眼睛。

 

“你叫智旻...我們是一個團隊的嗎?”碩珍的話刺激著他的神經,智旻轉過頭,受傷的神情已經被收入內心深處。

“不..我們...只是偶然見過幾次面罷了。”

全員倒吸了一口氣,智旻被這種反應驅動了逃跑的意識。

 

原本是個美好的一天。

 

第三天,碩珍忘了南俊。

南俊哥哭了,他在病房外嗚咽,第一次,當隊長的壓力撐到胸前來了,他已經無法呼吸。

 

第四天,泰泰被遺忘了。

泰亨無法接受事實,捉住碩珍的手,求他記住他。

碩珍哥淚流滿面,搖著頭道歉,智旻強制抱走泰亨,離開了醫院。

但是泰亨隻身回來,燃燒著的志氣讓他開始了讓碩珍回憶起他的所有方法。

 

第五天,玧其離開了醫院。

碩珍的臉色已經不如以往紅潤,玧其最終決定狠下心,徹底離開這個圈子。

 

第六天,號錫站在天台上。

他的眼睛已經腫了,也許是因為睡不好,也許是因為哭得太久。

碩珍說他僅僅對他的微笑感到熟悉,他便笑了整天,最終在天台上垂下沉重的嘴角。

 

第七天,柾國在來到醫院前被智旻拉住了。

“智旻哥。”

柾國難過地答。

 

“我們已經四分五裂了柾國兒,儘管泰亨還在嘗試,卻也一點都不見效...對不對?”

智旻的語調很沉穩,就像是離別前的鎮定。

“如果碩珍哥還記得你,請你一定要陪伴他,直到我們死之前,都一定要陪伴著。”

“不要像他對我約定的一樣,忘了我。”

智旻眼淚終於決堤,捉住柾國的衣袖,滑在地上,泣不成聲。

 

柾國回到醫院門前,看到站在窗前的碩珍哥。

“田柾國...田柾國,忙內,約定...忙內,防彈少年團,內向敏感...”

他的手定在把手前,顫抖不已。

 

他的手抱住自己的腿,剎那間。

 

————“我就算死也不會忘記你的。”

“我不想忘記你啊——”

 

 

 

 

好的現在就是碩珍最終打破了自己的諾言,忘了所有人,包括在文中曾經口口聲聲承諾會記得柾國的,還有對第二重要視角智旻,之前私底下答應過的諾言。

基本上碩珍是知道自己不可能記住的,但是他還是努力地嘗試奮鬥了,最終他靠著之前的為自己留下的指導努力背起來柾國的個性,希望可以瞞天過海什麼的。

如果有時間會計劃這個的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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